【MyGoNews編輯部/綜合報導】臺北市政府2010年7月27日通過「老舊公寓更新專案」,市長郝龍斌並在會後記者會宣布該專案自2010始實施,為期5年,讓民眾享受「1坪換1坪,有錢自己賺」的都更優(yōu)惠。
郝龍斌指出,他從就任市長以來,經常到各行政區(qū)與里長座談,他發(fā)覺市容不理想,主要是因為四、五層樓的老舊公寓不易改建。而市府在2010年4月宣布積極推動老舊公寓的更新方案後,引起民眾熱烈迴響,都市更新處並陸續(xù)在各行政區(qū)舉行說明會,蒐集民眾的問題與意見。
臺北市政府表示,更新處至今已舉辦14場說明會,多數的場次,郝龍斌均親自出席。他並舉例表示,7月26日晚間北投區(qū)的說明會,超過700位民眾參與,從晚上7點開始,直到10點半才結束,可見民眾都很期待這個專案。
郝龍斌進一步指出,針對更新重建部分,只要對都市發(fā)展有正面貢獻的,市府給予容積獎勵,更新後保證「1坪換1坪」,地段好的地方,還可能增加一個免費的停車位。同時,為了讓市民「有錢自己賺」,自組更新團體辦理都更,市府補助整合及規(guī)劃費用最高520萬元。
同時,由於都市更新涉及高度專業(yè),一般民眾可能缺乏相關專業(yè)知識,因此,只要有15位住戶連署,市府也會委託「都市更新學會」到社區(qū)服務,只要市民有任何都市更新法令問題,都可以安排到社區(qū)協(xié)助諮商。
此外,為鼓勵尚未達更新年限的住宅,進行整建維護,市府補助外牆拉皮經費,額度可達總修繕經費的75%或上限1000萬元,市府也委託「崔媽媽基金會」到各社區(qū)進行專業(yè)輔導。
郝龍斌說,他相信透過這個專案,市容將有根本的改變,並期盼藉此讓臺北市成為更美麗、更有競爭力的城市,也讓所有市民有更好的居住空間。
1. 機制:以5年專案受理都市計畫變更申請,予以最高2倍的法定容積獎勵,訂於2010年8月起實施。
2. 適用對象
? 位於住宅區(qū)、商業(yè)區(qū),已屆更新年限且無電梯設施的老舊中低樓層建物
? 符合都市更新指標地區(qū)
3. 基地規(guī)模
? 基地為一完整街廓或面積達2,000平方公尺以上(約605坪,以原建蔽率60%計,約48~60住戶)
? 且基地內需含四、五層樓「建築基地面積」達基地面積1/3以上
4. 基本要求:更新後戶數必須高於原戶數